三、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分类分级
1、除特别注明,本工程所有建筑单体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
2、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依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二级。(依据《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4、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5、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底框结构框架及剪力墙均为二级。(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6、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各楼建筑防火分类均为二类,各楼耐火等级均为一级。(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的确定均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