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依据
本统一技术措施是以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等规范、规程及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此不赘述),在执行这些规范、规程过程中,以主要规范、规程如《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等为主,对其它规范、规程与上述主要规范、规程相矛盾或不一致处,以本技术措施或工程经验为依据进行设计。
1.2. 结构统一技术措施适用范围
本统一技术措施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地区的高层、小高层及多层住宅建筑。结构体系包括框支剪力墙(包括短肢剪力墙)结构、剪力墙(包括短肢剪力墙)结构、框架(包括异型柱)结构、砌体及底部框架结构。
1.3. 执行本统一技术措施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执行本统一技术措施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a) 本统一技术措施是华森公司对住宅建筑结构设计的统一标准,目的在于统一公司设计技术措施、提高设计质量、确保结构安全、设计合理、控制结构造价、体现“华森出品”。因此,在工程设计过程中,本技术措施及规范、规程中有明确规定的应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b) 在执行本统一措施时,应考虑住宅所在地区政策、法规要求,当地习惯作法及审图公司意见等,灵活掌握。但对和本统一措施不一致或相矛盾之处,专业负责人应征得审核、审定人员的同意并报结构技术小组讨论、备案;以便今后在修改该技术措施时参考。
(c) 对个别具体工程设计中有和本措施不一致或含糊不清的问题,应经过公司结构技术小组讨论确定,备案;以便在今后本措施修改时参考;
(d) 各分支机构发现本措施和当地有关要求不同时,应及时向公司结构技术小组回报并备案;
(e) 结构技术小组将根据情况,不定期的对本措施进行修改、细化,并对上述备案各问题进行讨论后写入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