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221-2000《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编写生铁、碳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优质碳素结构钢、易切削钢、合金结构钢、弹簧钢、工具钢、轴承钢、不锈钢、耐热钢、焊接用钢、冷轧电工钢、电磁纯铁、原料纯铁、高电阻电热合金及有关专用钢等产品牌号。
本标准与GB/T 221-2000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煤机用钢、高性能建筑结构用钢、低焊接裂纹敏感性钢、原料纯铁等产品牌号表示方法的规定;
——删除易切削非调质钢、塑料模具钢、电工用热轧硅钢、电讯用取向高磁感硅钢等产品牌号表示方法的规定;
——明确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英文字母表示产品名称、用途、特性和工艺方法时,通常采用大写字母;
——删除GB/T 221-2000中表2,将同类牌号表示方法的举例加以归纳,并以表格的形式统一列出;
——改变管线用钢、船用锚链钢符号表示方法;
——改变桥梁用钢符号表示方法;
——修改高碳铬不锈轴承钢和高温轴承钢牌号表示方法;
——修改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表示方法;
——修改高电阻电热合金牌号表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