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0-2010,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7、3.3.2、4.1.3、4.1.4、4.2.2、4.2.3、8.5.1、10.1.1、11.1.3、11.2.3、11.3.1、11.3.6、11.4.12、11.7.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 土结构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其它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