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钢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外腐蚀控制工程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应遵循的最低要求。
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努力吸收国内外新的科技成果,优化设计,确定经济合理的腐蚀控制方案。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输送介质温度低于100℃的油、气、水管道的外腐蚀控制,输送其他介质的管道和输送介质温度在100℃以上的油、气、水管道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发布日期: 2008-02-13
实施日期: 2008-08-01
首发日期: 2008-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