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抗震设计,是在2001规范首次列入的,本次修订,主要做了如下改进:
调整了适用范围,增加7度(0.15g)和8度(0.3g)的适用高度要求;新增抗震等级规定,将2001规范的内力调整和长细比、宽厚比等构造要求,按抗震等级做了划分和局部调整;
(3)适度放宽了钢结构阻尼比和层间位移角的规定;
(4)改进了“强柱弱梁”和“强节点弱构件”的设计方法,并相应调整了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的取值;
(5)改进了钢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
(6)新增钢支撑-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混凝土核心筒结构抗震设计的原则规定(附录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