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节能量的分类、企业节能量计算的基本原则、企业节能量的计算方法以及节能率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节能量和节能率的计算。其他用能单位、行业(部门)、地区、国家宏观节能量的计算也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代替GB/T13234-1991《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本标准与GB/T13234-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术语;
---修改了企业节能量的分类,并简化了节能量计算公式;
---修改了节能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管理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产业部节能监测中心、中国节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严海若、张新、陈晓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234-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