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 15.0.2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GB50411-2007节条)
(一)、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二)、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枝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三)、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和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