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4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3.2.4A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构筑物等的生活饮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2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 5倍。.
3.2.4B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25mm,最大可不大于150mm。当进水管从最高水位以上进入水池(箱),管口为淹没出流时应采取真空破坏器等防虹吸回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