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材料
(a)各种材别、规格以及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b)各种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有关技术资料,配套齐备。(c)所有材料进场院不得随意乱扔、乱撞、防止踩踏,堆放平整,防止材料变形、损坏、污染、缺损。
第2节作业条件
(a)首先应熟悉图纸、所有材料、施工机具、工程量、劳动力情况、
施工工序、现场情况、工期等。
(b)所有现场配制的粘结剂,其配合比应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配,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c)吊顶施工前,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后进行,对原有孔洞应填补完整,无裂漏现象。
(d)对原有的吊杆、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规范的要求。
(e)对上道工序安装的管线应进行工艺质量验收,所预留出口应符合吊顶设计标高。
第2章操作工艺
第1节龙骨安装
(1)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要求,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经应清楚,其水平偏差+5 毫米。
(2)根据设计要求定出吊杆的吊点坐标位置。
(3)主龙骨端部吊点离墙边不大于300 毫米。
(4)主龙骨安装完成应作整体校正棒位置和标高,并应在跨中按规定起拱,起拱高度应不小于短间跨度的1/200。
(5)各种金属龙骨如需接驳,应使用同型号的接驳配件,如产品确无配件,应作适当处理。
(6)安装金属次龙骨,应使用同型号的产品配件,并应卡接牢固。
(7)主龙骨与吊杆应尽量在同一平面与之垂直。如发现偏离应作适当调整。适用软吊杆作为软吊杆的,应作足够有刚性支撑,以免在安装罩面板时吊顶整体变形。
(8)主龙骨安装应留有副龙骨作罩面板之安装尺寸。
(9)如设计无明确要求,主龙骨应在平行于吊顶短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