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普通与高级现制水磨石地面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水泥: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应小于425号。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水泥。
2.1.2矿物颜料:水泥中掺入的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颜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其掺入量宜为水泥重量的3%~6%,或由试验确定。同一彩色面层应使用同厂,同批的颜料。
2.1.3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的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料应洁净无杂物,其粒径除特殊要求外,宜为4~14mm。
2.1.4分格条
2.1.4.1玻璃条:平板普通玻璃裁制而成,3mm厚,一般10mm宽(根据面层厚度而定),长度以分块尺寸而定。
2.1.4.2铜条:l~2mm厚铜板裁成10mm宽(还要根据面层厚度而定),长度以分格尺寸而定,用前必须调直调平。
2.1.5砂:中砂,过8mm孔径的筛子,含泥量不得大于3%。
2.1.6草酸:块状、粉状均可,用前用水稀释。
2.1.7白蜡及22号铁丝。
2.1.8主要机具:水磨石机、滚筒(直径一般200~250mm,长约600~700mm,混凝土或铁制)、木抹子、毛刷子、铁簸箕、靠尺、手推车、平锹、5mm孔径筛子、油石(规格按粗、中、细)、胶皮水管、大小水桶、扫帚、钢丝刷、铁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