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8度抗震设防的后张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制作无粘结筋用的钢丝和钢绞线应符合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钢丝》(GB5223一85)、《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GB5224—85)的规定。
2.1.2 无粘结筋的涂料层采用“专用建筑油脂”,其性能、产品质量指标应符合湖南省标准局1983年6月6日发布,1983年7月1日试行“无粘结预应力筋用润滑防锈脂技术条件”的要求。
2.1.3 无粘结筋包裹层材料采用低密度高压聚乙烯(温度在190℃时,融熔指数为1.5~5范围内)。
2.1.4 已制作完毕的无粘结筋成品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北京地区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体系(BUPC)设计与施工规作(试行)》(DBJ01-7-90)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5条的要求(见表4-44)。无粘结筋用钢丝、钢绞线、不允许有死弯,见死弯必须切断。钢丝应为通长,严禁有接头。
2.1.5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的甲型、乙型锚固系统构造、技术要求等,必须符合DBJ01-7-90第二部分第三章所提出的要求。
甲型、乙型锚固系统的构造见图4-52~4-57。
甲型、乙型锚具的性能及条件见表4-45。
通常钢丝束配用甲型或乙型,钢绞线配用乙型。
2.1.6 配套张拉设备有油泵及千斤顶,其技术性能详见表4-46。机具有顶压器(液压和弹簧两种)、张拉杆、工具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