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架空线路水泥电杆上的路灯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所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应有铭牌。
2.1.2 灯具:
2.1.2.1 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2.1.2.2 灯头线截面不应小于:铜线—一1.0mm2;铝线——2.5mm2。
2.1.3 针式绝缘子:
2.1.3.1 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2.1.3.2 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2.1.3.3 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2.1.4 绝缘导线:
2.1.4.1 不应有扭绞、死弯、断裂及绝缘层破损等缺陷。
2.1.4.2 引下线截面不应小于:铜线——1.5mm2;铝线—一2.5mm2;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
2.1.5 灯架、抱箍
2.1.5.1 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2.1.5.2 应热镀锌,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2.1.6 螺栓:
2.1.6.1 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栓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2.1.6.2 金属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