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接到施工任务后,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2.2主要设备材料:
2.2.1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6-1“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的有关内容。
2.2.2主要设备(见图6-l)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集中报警控制设备;
消防中心控制设备;
图象显示与打印操作设备;
消防备用电源;
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声光显示报警器;
各类模块(中继器);
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
消防通讯设备(如消防电话);
消防广播设备。
2.2.3一般常用的材料:
管材、型钢、线槽、电线、电缆、金属软管、防火徐料、异型塑料管、阻燃塑料管、接线盒、管箍、根母、护口、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焊油、焊锡、电池、机油、锯条、记号笔、绑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