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业条件
1 安装石材幕墙的主体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等)均已完工,并符合有关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2 预埋件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已按设计要求埋设牢固,位置准确,其偏差不应大于20㎜。对于位置偏差过大或未设预埋件时,应制订补救措施或连接方案,经与建设方结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洽商同意后实施。
3 石材幕墙安装所用的垂直运输机具、脚手架搭设、吊篮设置、安全防护网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安装用电源分布配置齐全、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消防措施到位、安装场地和施工面障碍物已拆除。
4 石材幕墙安装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报总包技术部门的审批。石材幕墙的安装应纳入建筑工程施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5 对石材幕墙安装可能造成污染或损伤的分项工程,应在石材幕墙安装施工前完成,或采取有效地保护措施。
6 大面积施工前宜在现场制作样板,并经业主、监理、土建及设计单位确认后进行施工。
7 安装施工前,应对现场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 石材幕墙工程施工用水、电源设施已安到施工适当部位、符合安全生产用水、电标准要求。 施工平面布置落实。设置现场临时周转材料及半成品存放场地或库房,并采取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
9 各类作业机具、工具齐备,并经检验合格,各种测量工具经过校核无误。
10 安装施工用的操作平台已经安装并符合设计载重要求,经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