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桩基承台梁。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宜用325号~4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1.3 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径5~32mm,含泥量不大于2%。
2.1.4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表面无老锈和油污。
2.1.5 垫块:用1∶3水泥砂浆埋22号大烧丝提前预制成或用塑料卡垫。
2.1.6 火烧丝:规格18~20号铁丝烧成。
2.1.7 外加剂、掺合料,根据施工需要通过试验确定。
2.1.8 主要机具
2.1.8.1 浇筑混凝土:应备有磅秤、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捣器、平尖头铁锹、胶皮管、手推车、木抹子和铁盘等。
2.1.8.2 绑扎钢筋:应备有钢筋钩子、扳手、小撬棍、铡刀(切断火烧丝用)、弯钩机、木折尺以及组合钢模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