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木窗帘盒、金属窗帘杆安装工程。
2.1 材料及构配件:
2.1.1 木材制品一般采用红、白松及硬杂木干燥料,含水率不大于12%,并不得有裂缝、扭曲等现象;通常由木材加工厂生产成品或半成品,工程现场进行安装。
2.1.2 五金配件:根据设计选用五金配件,如窗帘轨、轨堵、轨卡、大角、小角、滚轮、木螺丝、机螺丝、铁件等。
2.1.3 金属窗帘杆:一般由设计指定图号,规格和构造形式等。通常用φ8~φ16的圆钢或用8~14号铅丝加端头元宝螺栓。
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手电钻、小电动台锯。
2.2.2 手用工具:大刨子、小刨子、槽刨、手木锯、螺丝刀。凿子、冲子,钢锯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安装窗帘盒、窗帘杆的房间,在结构施工时,应按施工图的要求预埋木砖或铁件,预制混凝土构件应设预埋件。
2.3.2 无吊顶采用明窗帘盒的房间,应安好门窗框,做好内抹灰冲筋。
2.3.3 有吊顶采用暗窗帘盒的房间,吊顶施工应与窗帘盒安装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