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16~40mm的热轧II、III级同级钢筋的同径或异径钢筋的连接。所连接钢筋直径之差不直超过9mm。钢筋下料可用钢筋切断机或砂轮锯, 不得用气割下料。钢筋下料时,要求钢筋端面与钢筋轴线垂直,端头不得弯曲、不得出现马蹄形。钢筋套丝:套丝机必须用水溶性切削冷 却润滑液,不得用机油润滑或不加润滑液套丝。钢筋套丝质量必须用牙形规与卡规检查,钢筋的牙形必须与牙形规相吻合,其小端直径必须在卡规上标出的允许误差之内,锥螺纹丝扣完整牙数不得小于表4-26的规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