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缓慢,步履艰难,高耗能建筑越来越多,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建筑节能标准由建设部一个一个颁布,但是很多地区就是无动于衷,束之高阁,不像抗震、防火、结构标准那样,谁也不敢违抗……将近20年的事实证明,如果长此以往,再编多少个建筑节能标准,再开多少个会动员,作用也不会很大,建筑节能工作今后照样不会有大的起色。中国建筑节能的尴尬境地令人担忧。

  对开发商缺乏有效监管

  据介绍,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1986年建设部批准发布第一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992年批准发布第一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998年《节约能源法》实施后,建筑节能工作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近几年来,建设部先后批准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21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我国特色的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然而,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项目因为没有达到节能标准而受到处罚。

  据了解,2005年10月建设部新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这一规定里,虽然明确了处罚的力度,但执行效果依然不是很理想。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这些只是宏观政策,在地方上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对房地产商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管。”

  相关激励政策不到位

  激励政策的缺乏也使得建筑节能的推进举步维艰。

  专家称,当前的一个很大障碍就是,建筑使用者、开发商在做能源技术项目的时候得到的利益不多,动力不足。特别在房价上涨过快的情况下,不搞建筑节能,也能卖个好价钱。没有利益驱动,开发商不可能自觉自愿地搞节能建筑。现在我们不缺法规,技术也不成问题,关键是没有激励政策。比如,银行贷款的规定里,就没提节能建筑一个字。

  “留心一下房地产广告你会发现,地段好、容积率低、大采光等等,都能成为商家的卖点,但是寻遍所有广告,你发现有吆喝节能的吗?”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据权威部门调查显示,房地产企业开发的节能建筑销量情况中,节能建筑“非常畅销”的比例只占4%,“与一般建筑无差别”的占到39%,“较一般建筑稍差”的比例占到19%。

  为此,业内人士呼吁,必须尽快建立推动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对各利益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方能加快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