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是人民生活重要的物质条件,是衣、食、住、行这四大国计民生当中解决了温饱之后最重要生存条件。因此住宅建设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住宅电气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节约用材等有关规定,做到安全、适用、经济,节能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与周围环境协调、考虑进行改造、发展的可能性。
30.3.1住宅楼的划分
1、我国住宅按层数划分为:
(1)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也把住宅的建设放在重要的发展方向。高科技的发展使家用电器不断推陈出新,相应的高科技产品也必然进入家庭。科技发展离不开电气现代化,从某种意义来讲,建筑物电气化程度象征了建筑物现化化程度。对设计工作者来说,掌握住宅中建筑电气的发展趋势,了解现代化住宅内的电气设施标准,已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让未来的现代化住宅中的电气设施更完善,同时又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建设含有较高科技含量,并有一定超前性的建筑。
2、住宅楼通常按装修标准、使用性质不同,分为普通住房、公寓和别墅。其中普通住宅是指主要作为一般家庭居住的场所,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类~四类套型,其最低标准为:居住空间数为2~4个,使用面积为34~68m2。公寓一般是指有5个以上居户的楼宇,装修档次较高或涉外非宾馆类住宅,建筑面积一般在60m2以上。别墅是指档次更高的单体或联体住宅,一般有两层以上的空间,面积100m2以上。
30.3.2住宅供配电
住宅建筑(小)区的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负荷分级
住宅建筑中各用电负荷根据要求的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主要用电负荷和消防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30.3.21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实际情况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当住宅建筑设置航空障碍灯时,其电源应按照住宅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表30.3.21 住宅建筑主要用电负荷和消防用电负荷的分级
注:一级* 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2、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住宅建筑(小)区的供电范围较大,一般设有多个配变电所,为提高供电的可靠性,10(6)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当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不小于250kW时,宜由10(6)kV高压供电,当用电设备总容量小于250kW时,可由220/380V低压供电。高层住宅宜在底层或地下一层设置10(6)/0.4kV户内变电所或预装式变电站,多层住宅小区、别墅群宜分区设置10(6)/0.4kV预装式变电站。
根据我国现阶段10(6)kV高压系统的接线方式,住宅小区配电变压器均宜采用D,yn11接线。配电变压器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其长期工作负载率并不宜大于85%。设置在住宅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kV时,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250kVA。预装式变电所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800kVA。
住宅配电变压器采用D,yn11结线组别比采用Y,ynO结线组别有如下好处:
(1)、由于小区住户内各种家用电器设备均为单相用电设备,各住户的配电采用单相配电,这时在小区配变电所的三相不平衡度可能会高达65%,Y,ynO结线组别变压器要求中性线电流不超过低压绕组额定电流的25%,这样就严重地限制了接单相负荷的容量,影响了变压器设备能力的充分利用;而D,yn11结线组别变压器的中性线电流允许达到相电流的75%以上,甚至可达到相电流的100%,使变压器的容量能得到充分的利用,这对单相负荷容量大的系统是十分必要的。
(2)、变压器Y,ynO结线组别有利于抑制高次谐波电流。三次及以上高次谐波激磁电流在原边接成△形条件下,可在原边形成环流,有利于抑制高次谐波电流,保证供电波形的质量。
(3)、有利于单相接地短路故障的切除。因为D,yn11结线组别比Y,ynO结线组别的零序阻抗小得多,使变压器配电系统的单相短路电流扩大3倍以上,故有利于单相接地短路故障的切除。因此在TN及TT接地型式的供电系统中,推荐采用D,yn11结线组别的配电变压器。
住宅用电负荷的季节变化很大,夏冬季降温、取暖负荷增加导致全年负荷差别的加大。这对供电系统极其不利。解决办法是可在配变电所设两台变压器,春秋季只运行一台,夏冬季两台同时运行。在进行住宅配变电系统设计时,对于住宅内部的配电系统宜一次到位。对于室外线路和配变电所可分步实施,但配变电所的土建尺寸应留有足够的发展余量。
住宅建筑用电负荷水平受住户的经济水平、当地能源结构、气象条件、生活习惯等诸多因素影响,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当没有相应数据时,住宅建筑用电指标和电能表的选择宜符合表30.3.22的规定。
表30.3.22 住宅建筑用电指标和电能表的选择
用电指标除设计中每个房间设置的灯具及插座以外,已经考虑了使用小型家用电器以及2~3台小型空调器的用电量。考虑家用电器的特点,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宜按0.85~0.9计算。电能表规格应选用过负荷能力为4倍额定电流(俗称4倍表),起转电流不大于额定电流的5%时的数据,括号内的电流表示该型号电能表可以使用在电气回路的最大值。
除特殊情况外,每套住宅应配置一块电能表、一个配电箱。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可按以下方式安装:独门独户的电能表可单独安装在该户附近;多层住宅建筑电能表宜集中安装在单元首层;高层住宅建筑电能表宜集中安装在每层配电间(电气竖井)内,每层少于4户的高层住宅建筑电能表宜2~3层集中安装;采用具有自动远传抄收数据的电能系统时,安装位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当住宅建筑当正常电源不能满足供电级别的要求时,可设置柴油发电机组、EPS等作为备用电源。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应急电源装置(EPS)可做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相应的消防规范要求。
3、无功补偿以及电能质量的要求
住宅小区用电电器中电热水器、电炊具、白炽灯和电热取暖器等属于电阻性负荷,生活水泵、电梯、风机、气体放电灯具等电感性负荷容量小、安装较分散、功率因数较低,所以10(6)kV及以下无功补偿宜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补偿,且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高压侧的功率因数指标,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当前家用电器中产生谐波的非线性负荷(如微波炉、气体放电灯、电子镇流器等)日益增多,有谐波源的住宅建筑在装设低压电容器时,宜采取措施,避免谐波污染。对电梯等经常出现负力下放处于发电运行状态的机械设备电动机,不应采用电容器单独就地补偿。
为降低三相低压配电系统的不对称度,设计低压配电系统时宜考虑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使三相负荷平衡,由地区公共低压电网供电的220V照明负荷,线路电流小于或等于40A时,宜采用200V单相供电,大于4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供电。
住宅建筑供电系统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的电压偏差允许值(以标称系统电压的百分数表示),宜符合照明、室内场所宜不大于±5%;应急照明、景观照明、道路照明宜为不大于+5%、-10%;电梯电动机宜为不大于±7%;其他无特殊规定时均宜为不大于±5%。
4、住宅建筑的负荷计算。
全国各地发展水平不同,电力供应水平差别很大,各地的住宅用电量应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并负荷相应规范要求。
住宅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估算,居住建筑用电可按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20~60W/m2估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由于现在每户使用的家用电器用电量、数量在不断增多,如何确定设备容量和计算容量两者的关系,合理采用需用系数也至关重要。如果需要系数选择过大,会造成供电资源的浪费,如果需要系数选择过小,难以满足负荷需要,安全供电不能得到保证。住宅建筑用电负荷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时,可根据表30.3.23选取。
表30.3.23 住宅建筑用电负荷需要系数
各住宅单相负荷应均衡分配到三相上,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15%时,应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大于等于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后再与三相负荷相加。住宅建筑功率因数一般可取0.85~0.9。
5、住宅建筑低压配电系统
住宅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住宅建筑的类别、规模、容量及可能的发展等因素综合确定。TT、TN-C-S和TN-S三种接地形式都用专用的PE线,是住宅中最常用的接地形式,总等电位联结可降低住宅楼内的接触电阻,消除沿电源线路导入的对地故障电压的危害,所以住宅建筑低压配电系统应优先采用TT、TN-C-S或TN-S接地形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每套住宅应采用单相供电,并且供电容量不宜超过15kW。当有三相用电设备时,可引来三相专用回路供电。每套住宅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过、欠电压保护电器。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mm2。住宅建筑的每个住户配电箱应设置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断路器。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住宅内使用的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应采取节电措施。
为防止电气火灾,每幢住宅的电源进线或配电干线分支处等适当位置应设置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报警功能的断路器。此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的动作电流应大于其供电部分的电气设备正常剩余电流,一般选用300mA,500mA。多级装设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时限和剩余电流动作值应有选择性配合。凡带消防用电设备的回路不得装设作用于切断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应设报警式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照明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的事故报警除应在配电柜上有显示外,还应将报警信号送至有人值守的值班室。
住宅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应(宜)符合下列规定: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多层住宅电源宜采用电缆埋地进线,进线处应设置电源进线箱,箱内应设置总开关保护电器;多层住宅的垂直配电干线宜采用三相配电系统,当多层住宅单元为3的整数倍时垂直配电干线可采用单相配电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垂直供电干线宜根据负荷重要程度、负荷大小及分布情况可采用封闭式母线槽供电的树干式配电;电缆干线供电的放射式或树干式配电;分区树干式配电。高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应采用三相配电系统,每层宜采用单相供电。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用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住宅建筑小区喷水池等潮湿场所内的照明及水泵等设备应选用特低电压ELV供电。
为保证用电安全,电气线路的选材、配线应与住宅的用电负荷相适用。住宅建筑内的电气缆线选择应考虑正常使用的可靠性以及在火灾时不应有大量的有毒气体发出,威胁人员的疏散安全。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的封闭母线、预分支电缆、电缆、电线等供电干线宜选用铜导体,户内布线应选用铜芯导线。高层住宅建筑中成束敷设的非消防缆线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缆线,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层或无烟无卤绝缘层的缆线。高层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设施的缆线应采用耐火类缆线。当缆线为穿金属管、阻燃硬质塑料管在保护层不小于30mm的混领土内暗敷或在具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线槽内明敷时可采用非耐火类缆线。住宅建筑供电系统缆线的中性导线和相导体应采用同材质同截面的导体。
6、住宅建筑电气设备的要求
住宅建筑电气设备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耐用可靠的元器件,并应考虑选择绿色环保材料生产制造的元器件。住宅建筑的电梯应由专用回路供电,当电梯回路断电时,客梯应具有自动平层、自动打开电梯门的功能。电动门应由就近配电箱(柜)引单独回路供电,供电回路应装有过电流保护,用于室外的电动大门的配电线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住宅建筑电气设备的设计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
7、住宅建筑(小区)电源布线系统
住宅建筑户内配电线路布线可采用金属导管或塑料导管。暗敷的金属导管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5mm;潮湿地区的住宅建筑及住宅建筑内的潮湿场所,配电线路布线宜采用塑料导管或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金属导管。明敷的金属导管应做防腐、防潮处理。非消防缆线保护导管暗敷设的外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消防缆线保护导管暗敷设的外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与卫生间无关的缆线暗敷导管不得进入和穿过卫生间。卫生间的配电线路导管及灯位应避开大便器、浴盆等卫生洁具。
电缆进出住宅建筑物时应尽量避开住宅建筑物入口,所穿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200mm。且应对管口实施阻水堵塞。并应在距建筑物基础3~5m处设缆线进出的电缆井。预分支电缆布线宜用于高层住宅建筑物室内低压树干式配电系统。当高层住宅建筑采用树干式供电或用电负荷容量较大且设有电气竖井时,供电干线可采用封闭母线。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小于等于8根且场地有条件时宜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较易翻修的人行道下或道路边也可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寒冷地区电缆宜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为9~12根时,宜采用电缆排管敷设方式。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为13~18根时,宜采用电缆沟的敷设方式。
30.3.3住宅电气照明
1.照明开关
单相开关通常选用工作电压250V,额定电流10A。其结构形式通常采用有搬把式、翘板式、拉线式、双控式、定时开关、带夜光指示灯的开关。按安装方式分有明设、暗设(即嵌入式)和附装式等。翘板式开关安装高度一般为1.3m,距门框20cm。在潮湿场所应选用带防溅功能的开关,面板的四周设密封橡胶圈以防水进入接线盒。高级住宅(公寓)的客厅、通道和卫生间宜采用带夜间指示灯的开关面板。卫生间的照明开关宜设于门外。老年人住宅卧室内照明开关宜选用带夜间指示灯的开关面板。
2、电气照明设计要求
住宅(公寓)电气照明应具有浓厚的生活感,据统计一般人每天几乎有一多半的时间要在自己的家里度过,远远超过了在办公室、学校里停留的时间,因此不断改善住宅的光环境是至关重要的。住宅照明质量的提高有赖于合理地选择光源和灯具,而灯具造型的多样化又是个人对灯具形式偏爱的需要,在条件允许时应尊重使用者的意愿进行照明设计,以利住宅的商品化、生活化。
(1)、住宅(公寓)照明宜选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当因装饰需要选用白炽灯时,宜选用双螺旋白炽灯。灯具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房间的功能而定,宜采用直接照明和开启式灯具,并宜选用节能型灯具。
当起居室、餐厅等房间的使用面积小于20m2时,屋顶板上应预留一个照明灯具接线口,灯具宜居中布置;使用面积大于20m2时,根据房间的布局,屋顶板上宜预留一个以上的照明灯具接线口。卧室、书房、卫生间、厨房的照明宜预留一个照明灯具接线口,灯位宜在房间顶居中设置。老年人住宅卧室至卫生间的过道宜设置脚灯。
起居室的照明宜满足多功能使用要求,除应设置一般照明外,还宜设置装饰台灯、落地灯等。高级公寓的起居厅照明宜采用可调光方式。卫生间、浴室等潮湿且易污场所,宜采用防潮易清洁的灯具。卫生间的灯具位置应避免安装在大便器上方及其背面或淋浴、浴缸的上方(0、1区范围内)。
(2)、随着照明设施、家用电器的普及和增多,因住宅内电源插座过少,住户滥拉临时线或滥接插座板而引发电器短路或异常高温产生的火灾时有发生。为了安全、方便的用电,住宅内的配电箱回路数、开关、插座的布置均应按一定标准配置。
每户应配置一块电能表、一个配电箱(分户箱)。每户电能表宜集中安装于电表箱内(预付费、远传计量的电能表可除外),电能表出线端应装设保护电器。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住宅配电箱(分户箱)的进线端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过、欠电压保护电器。分户箱宜设在住户走廊或门厅内便于检修、维护的地方。住宅分户箱内应配置有过电流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一般电源插座回路、空调插座回路、电炊具及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电流不宜超过16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25个。应急照明的回路上不应设置插座。
住户配电箱的回路应(宜)按下列标准配置:三居室以下的住宅宜设置一个照明回路,三居室及以上的住宅且光源数量超过25个宜设置多个照明回路;厨房、卫生间应各设置一个电源插座回路;厨房、卫生间除外的其他功能房电源插座回路所接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使用面积大于20m2的起居室宜设置柜式空调插座,使用面积小于20m2的起居室、卧室、书房等宜设置分体空调插座,每一回路分体空调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个。住宅配电箱配置回路数一般不宜小于表30.3.31的规定。别墅住宅配电箱内回路数应根据建筑面积及使用要求自行确定,但配置标准不应低于表30.3.31中四居室的要求。
注:1、除有要求外,起居室空调插座只预留一种方式。卫生间吹风、剃须插座做为可选项,不列入基本配置表。厨房、卫生间、未封闭阳台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电源插座,洗衣机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的电源插座。
2、表中数值不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工作区所需的电源插座。
3、厨房插座的预留量不包括电灶的使用。
住宅内电热水器、柜式空调宜选用三孔15A插座;空调、排油烟机宜选用三孔10A插座;其他宜选用二、三孔10A插座;洗衣机插座、空调及电热水器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插座;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问电源插座不宜同一回路。插座回路所连接的家用电器主要是移动式和手持式设备,为防止人遭受意外的电击事故,除壁挂式空调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外,其他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低于1.8m时,应选用安全型插座。多层住宅单元配电箱系统示意,如图30.3.31所示。住户内配电箱系统示意,如图30.3.32所示。
图30.3.31多层住宅单元配电箱系统示意图
图30.3.32住户配电箱系统示意图
(3)、照明节能
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住宅的公共走道、走廊、楼梯间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公寓)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外,均应安装节能型自熄开关或设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以及采用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等节能管理措施。直管形荧光灯应采用节能型镇流器,当使用电感式镇流器时,其能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GB17896的规定。当能充分利用天然光时,宜在住宅建筑首层门厅等天然光的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处采用光自动控制照明。
30.3.4住宅建筑防雷、等电位、接地
1、住宅防雷设计应根据当地地质、地貌、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住宅建筑的防雷分类见表30.3.41。
表30.3.41 住宅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固定在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标志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应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住宅建筑屋顶设置的配电箱宜安装在室内,并应在配电箱的进线开关电源侧与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装设电涌保护器。对于不装设防雷装置的住宅建筑,应在室内总配电箱装设电涌保护器。
2、住宅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应可靠,并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局部等电位联结应包括卫生间内金属材质的给排水管、浴盆、采暖器以及建筑物钢筋网等,不包括金属地漏、扶手、浴巾架、肥皂盒等孤立金属物。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地面内钢筋网宜与等电位联结线连通,当墙体为钢筋混凝土墙时,其钢筋网也宜与等电位联结线连通。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应符合表30.3.42的规定。
3、住宅建筑防雷接地应与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等共用一组接地装置,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接地极在满足热稳定条件下,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极应利用自然接地导体。当利用自然接地导体时,应确保接地网的可靠性,禁止利用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供暖管道及自来水管道作保护接地。
住宅建筑内下列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固定家用电器、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配电箱的金属外壳;缆线的金属保护导管、接线盒及终端盒;I类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当灯具安装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的金属外壳。当采用金属接线盒、金属导管、金属开关面板、金属灯具时,交流220V照明配电装置的线路宜加穿1根PE保护接地绝缘线。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可选用镀锌扁钢或铜排、可兼作等电位联结干线。高层建筑竖向电缆井道内的接地干线应不大于20m与相近楼板钢筋作等电位联结。
30.3.5住宅建筑弱电
住宅弱电系统应与当地的各弱电网络现有水平以及发展规划协调一致。
1、家居配线箱
为了方便住户使用、维护、改造户内弱电线路,新建城市住宅建筑应设置家居配线箱,新建村镇住宅建筑宜设置家居配线箱。家居配线箱内的模块宜采用后进线设计,模块应按不同功能区分,可分为电话交换模块、电视分配模块、网络交换模块、智能控制模块等。家居配线箱宜暗装在起居室便于维修、维护的地方,箱底距地0.5m。有源家居配线箱应在附近预留电源接口。
2、电话通讯
住宅建筑电话系统宜主要采用本地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运营方式。电话通讯线路应预埋管线到住宅套内。电话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HDD)内做转接点。居室内宜采用RJ45标准信息插座式电话出线盒,室内电话线宜采用放射方式敷设。电话插座的设置数量应有一定伪超前性,各户起居室、主卧室、书房均应装设电话出线盒。电话插座数量可参见 表30.3.51的数量设置。别墅电话进户线及电话插座数量不应低于四居室以上的标准。村镇住宅建筑及自筹自建自用住宅建筑,电话进户线及电话插座数量可根据需求设置。
电话插座底边距地宜为0.3~0.5m暗设,卫生间、厨房的电话插座底边距地1.0~1.2m暗设。一条外线可接几个分机应以当地电信部门的规定为准,一股不应超过3个。
3、信息网络系统及综合布线
住宅建筑的信息网络系统应使用综合布线系统,住宅建筑的电话交换系统也宜使用综合布线系统。居室内宜采用标准RJ45插接式数据插座。城镇住宅建筑商品房三居室及以下,每户应配置一条进户线和不少于1个数据插座,数据插座宜安装在起居室或书房;四居室及以上,每户宜配置一条进户线以及户内交换机/集线器,并不少于2个数据插座,数据插座宜安装在起居室、书房或主卧室内;别墅数据进户线及数据插座数量不应低于四居室标准。当有特殊要求时,数据进户线数量及数据插座数量可根据需要配置。数据插座安装宜为底边距地0.3~0.5m暗设。每个数据综合布线工作区至少应配置一个电源插座。住宅建筑的进线间、设备间、电信间可合用设置。
4、有线电视
城市住宅建筑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村镇住宅建筑设置有线电视有困难时,宜采用自设接收天线及前端设备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的线路应预埋到住宅套内,并应满足有线电视网的要求。
有线电视系统规模宜按用户终端数量分为四类。A类:10000户以上;B类:2001~10000户;C类:301~2000户;D类:300户以下。
当住宅建筑只接收当地有线电视网节目信号时,宜符合下列规定:系统接收设备宜在分配网络的中心部位,宜设在建筑物首层或地下一层;每2000个用户宜设置一个子分前端;每500个用户宣设置一个光节点,并应留有光节点光电转换设备间,用电量可按2kW计算。当有线电视系统规模小(C、D类)、传输距离不超过 1.5km时,宜采用同轴电缆传输方式。当系统规模较大、传输距离较远时,宜采用光纤同轴电缆混合网(HFC)传输方式,也可根据需要采用光纤到最后一台放入器(FTTLA)或光纤到户(FTTF)的方式。
在设计综合有线电视信息网及HFC网络时,应符合以下规定:系统应采用双向传输网络;双向传输系统中,所有设备器件均应具有双向传输功能;双向传输分配网络宜采用星型分配、末端集中分配方式; HFC网络内任何有源设备的输出信号总功率不应超过20dBm;一个光节点覆盖的用户数宜在500以内,以利于提高上行户均速率和减少干扰、噪声。
用户分配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用户分配系统宜采用分配—分支、分支一分配、集中分支分配等方式;不得将分配线路的终端直接作为用户终端;分配设备的空闲端口和分支器的输出终端,均应终接75 Ω负载电阻;系统输出口宜选用双向传输用户终端盒。
有线电视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应采用特性阻抗为75Ω的同轴电线。同轴电缆传输距离有参照下列值:同轴电缆为75-5时,传输参考距离不大于300m;同轴电缆为75-7时,传输参考距离不大于500m;同轴电缆为75-9时,传输参考距离不大于800m。
住宅建筑有线电视系统的同轴电缆宜穿金属导管敷设。有线电视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HDD)内做分配点。居室内宜采用双向传输的电视插座。电视插座底边距地0.3~0.5m暗设。电视插座的配置数据应充分考虑住户的实际需要,城镇三居室及以下的住宅建筑,每户应配置一条进户线,不少于2个电视插座,电视插座安装在起居室、主卧室等处;四居室及以上,每户应配置一条进产线,不少于3个电视插座,电视插座安装在起居室、主卧室、次卧室等处;别墅进户线及电视插座数量不应低于四居室及以上的标准。村镇住宅建筑及自筹自建自用住宅建筑,每户应配置一条进产线,不少于1个电视插座。进户线的设置与当地有线电视网的系统设置和收费管理有关。设计方案应以当地管理部门审批为 准。
5、公共广播
公共广播系统可根据住宅建筑(小区)使用要求分为背景音乐广播系统和火火应急广播系统。住宅建筑(小区)背景音乐广播系统为可选建设项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要求。当背景音乐广播系统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合并为一套系统时,当火灾发生时,应能强制投入火灾应急广播。
室外背景音乐广播线路的敷设可采用电线直接埋地、地下排管等敷设方式。在室外架设的公共广播馈送线宜采用控制电缆。与路灯照明线路同杆架设时,公共广播应在路灯照明线的下面。
6、家居控制
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小区)每户内宜设置家居控制器。家居控制器可将家居报警、家用电器监控、表具数据采集及处理、访客对讲、通信接口等集中管理,便于维护、维修。固定式家居控制器应暗装在起居室内。箱底支装高度直为1.3~1.5m。家居报警宜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和入侵报警。家用电器的监控包括:照明灯、窗帘、遮阳装置、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等的监视和控制。
7、信息化应用
住宅建筑信息化应用系统宜满足现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相关规定。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小区)宜设置物业运营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应对住宅建筑(小区)内住户人员管理、住户房产维修、住户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的查询及收取、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管理、住宅(小区)工程图纸管理等。信息服务系统宜包括紧急求助、家政服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保健、娱乐等,并建立数据资源库,向住宅建筑(小区)内公众提供信息检索、查询、发布和导引等服务。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还应具有进行各类公共服务的计资管理、电子帐务和人员管理等功能。住宅建筑(小区)住户智能卡应用系统宜具有出入口控制、停车场管理、电梯控制、消费管理等功能,宜增加与银行信用卡融合的功能。住宅建筑(小区)管理人员智能卡应用系统宜增加电子巡查、考勤管理等功能。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应确保信息网络的运行保障和信息安全。
8、住宅建筑设备管理
住宅建筑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宜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物业运营管理系统等。住宅建筑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智能化住宅建筑(小区)中的以下内容进行监测与控制:
(1)、小区给水与排水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2)、小区公共照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3)、各建筑物内电梯系统的监测;
(4)、小区内设有集中式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5)、小区供配电系统的监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智能化住宅建筑(小区)中的蓄水池(含消防蓄水池)、污水池水位进行检测和报警;对饮用水蓄水池过滤设备、消毒设备的故障进行报警。
DDC控制器的电源宜由建筑设备监控中心集中供电,当住宅小区面积较大,由建筑设备监控中心集中供电距离较远时,可从附近的建筑引来电源。
小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小区的规模及功能需求合理设置监控点。监控系统的服务功能应与小区管理模式相适应。
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宜由:表具、采集模块/采集终端、传输设备、集中器、管理终端、备用电源组成。传输方式宜采用有线控制网络、电力线线波、无线控制网络。有线控制网络进户线应在家居配线箱(HDD)内做接线端子。表具安装处,应在其附近0.3~0.5m处预留接线盒,接线盒正面不应有遮挡物。
9、住宅建筑弱电机房
住宅建筑(小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设计规范》GB50174、《民用建筑电气接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
住宅建筑(小区)的机房工程除有特殊要求外,其性能要求和系统配置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备应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场地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系统设施数量满足基本需求,没有冗余。
住宅建筑(小区)控制室包括消防控制室、安全防范监控中心、建筑设备管理控制室等。控制室除有特殊要求外,宜采用合建方式,便于管理、减少运营费用。控制室的供电要求应满足各系统正常运行时最高负荷等级需求。
住宅建筑(小区)弱电间应根据设备的数量、系统出线的数量、设备安装、维修等因素考虑弱电间所需的面积。多层住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宜集中设置在一层或地下一层弱电间或电信间,多层住宅建筑弱电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35m。高层住宅建筑弱电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6m。
住宅建筑电信间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m2。19层及以下且水平缆线长度不大于90m的住宅建筑宜设置一个电信间。住宅建筑的弱电间、电信间宜合用,使用面积不应小于电信间的面积要求。
30.3.6住宅公共安全
随着我国住宅建筑(小区)的高档化、高层化,住宅公共安全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住宅建筑公共安全系统的设计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急联动系统。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范)GB501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的分级及火火探测器设置部位可参见表30.3.61,表中所涉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住宅建筑火灾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宜采用不同回路供电。住宅建筑楼梯间疏散照明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时,疏散照明可采用跨楼层竖向供电,每个回路的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
当12~18层普通住宅的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梯共用前室时,可由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电梯机房,由配电箱至相应设备应采用放射式供电。
建筑高度超过100n的住宅建筑除应设置疏散照明外,还应在疏散通道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消防控制中心、应急广播系统。其他需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设置应急广播困难时,应在每层消防电梯的前室、疏散通道设置声光警报装置。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住宅建筑(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空包括周界安防系统、公共区域安防系统、家庭安防系统及监控中心。
住宅建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
住宅建筑(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配置标准宜符合表30.3.62的规定。
周界安防系统应预留与小区安全管理系统的联网接口,别墅区周界宜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住宅小区宜采用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别墅区宜采用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信息识读器安装高度宜为1.3~1.5m,安装方式应考虑防破坏或选用防破坏型产品。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助管线直采用暗缴。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宜在住宅小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妞道、电梯轿厢、周界及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摄像机,室外摄像机的造型及安装应采取防水、防晒、防雷等措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与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
有车辆进出控制及收费管理要求的停车库(场)宜设置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家庭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访客对讲系统中:别墅宜选用访客可视对讲系统,室内分机可选用家庭控制器;对讲主机宜安装在单元入口处防护门上或墙体内,安装高度宜为1.3~1.5m;室内分机宜安装在过厅或起居室内,安装高度宜为1.3~1.5m。访客对讲系统应与监控中心主机联网。
(2)、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宜在起居定、主卧室或书房不少了一处安装紧急求助报警装置;紧急求助信号应同时报至监控中心;紧急求助信号的响应时间应满足规范要求。
(3)、入侵报警系统应下列规定:宜在住户室内、户门、阳台及外窗等处选择性地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入侵报警系统应预留与小区安全管理系统的联网接口。
监控中心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住宅小区安防监控中心应具有自身的安防设施;监控中心应对小区内的周界安防系统、公共区域安防系统、家庭安防系统等进行监控和管理;监控中心应配置可靠的有线或无线通信工具,并留有与接警中心联网的接口;监控中心可与住宅小区管理中心合用,使用面积应根据系统的规模由工程设计人员确实,但不应小于20m2。
3、应急联动系统
建筑高度超过100 m的住宅建筑、居住人口超过5000人的住宅建筑(小区)宜设应急联动系统。应急联动系统宜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为基础。
住宅建筑应急联动系统应满足现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