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论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关因素,提出了创新发展监管工作的思路,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管理     
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对工程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就愈显得尤为重要。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发展现状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上级政策、技术规范、施工工艺、管理水平、工程质量等因素都与工程质量有密切关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其质量监督的效果直接影响整个建筑物质量等级、结构安全和建成后的使用功能等。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水平并不乐观,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还只是停留在人为控制的阶段,人们并没有树立起这样的法制观念。相当一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其使用功能。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1前期决策阶段不全面
建设项目工作仓促、深度不够,造成决策失误。建设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其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会较大,并且投资周期较为长久。这个时候,需要进行科学的决策、统筹规划,应就项目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做出科学的评估。
1.2中期施工建设监管不力
建设工程施工队伍专业水平不高,人员流动性过大、素质偏低、责任心差、责任界线不明、施工经验不足,为了获取利益包揽一些力所不能及的项目及盲目转包,从而完全忽视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甚至有些施工单位没有专门从事质量监督验收的专业人员,或者有专业人员但没有强有力的控制权和质量否决权,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 
1.3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
政府监管存在越位、缺位、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法制观念淡薄、法规意识偏低、执法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就开始施工,边设计边施工,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和节约成本;有些建筑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建设单位的企业资质审查不严,这些都给建筑工程留下很多质量和安全隐患。
    1.4后期竣工验收阶段把关不严
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不按行业规范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个别工程开发企业、工程施工企业有意回避有资质的竣工验收机构的检验,以自检代替竣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处于验收的主导地位,没有监督机制的制衡,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5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由于政策和法规不够健全,造成建设工程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措施
 2.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全面质量监督管理的告知制度。提高建筑工程监督执法的社会及行业内的高透明度,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真正成为“阳光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项目一开始,就应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和鞭策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施工等受监督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规则约束性,使其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2.2建立预警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和谐服务、严格执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做到事前预警,把质量问题控制在萌芽;对于不可避免的质量问题,尽最大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2.3建立行为监督与事实监督并重的质量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事实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并特别注意工程建设各方衔接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效监督。划清各方衔接的质量界限,分清责任,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
2.4建立全方位的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加强监督执法的科学性。从工程设计阶段开始要竣工验收使用,在工程的全寿命过程中都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
3 创新质量监管模式,建立质量监督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简报制度,形成内部监督和监察的压力。依靠行政手段构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工程质量监管的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3.1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
通报的内容包括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为、程序、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方面违规情况。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检查简报分送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形成政府内部监督、监察、管理联动的局面,避免人为的行政干预,起到在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制衡约束的作用。
3.2建立法定建设程序的内部审批公示制度
对工程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重要环节的法定建设程序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必要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实施责任追究制,扼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行政干预,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处,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提高工程质量,不能仅仅满足于部标、国标的要求,要按照国际标准来衡量,这样在国际市场中才会有竞争力。强化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全面质量管理是以全员的技术质量创新,提高人的工作质量,通过管理创新,使建设工程企业具有动力、凝聚力。形成强大潜力的内在机制,为提高工程质量,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