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招投标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建委党组制定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国家招投标政策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中纪委抵御腐败,规范市场的要求。截止11月末,全市累计完成招标总值    亿元,较去年增加    %。其中,市内四区招标项目578项,建筑面积371.51万平方米,招标总值50.08亿元,较去年增加24.8%。市内四区项目备案率达到100%,新增评标专家300人,国有资金控股应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率达到100%;公开招标项目上网公告率100%

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中,通过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管理,建立诚信档案,严格招标文件备案管理,规范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围绕加强招投标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多家联合监管的模式,强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施监察局、计委、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多部门联合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实现招标公告信息发布率100%;中标结果100%公示管理;实行网上备案、严格招标前置条件审核,不允许超规划建设;加强治理“阴阳合同”;并把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施工期间工程造价、施工单位的管理纳入招投标管理范畴等强化全过程监管。认真落实市建委 “八不准”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年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受到招标单位、施工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的好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投标项目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招标总值大幅度增加。全年招标项目  项,工程造价   亿元,建筑面积   万m2,招标项目与去年相比  ,工程造价同比去年增加了   亿元,上升了   %,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为国家级重点工程。
(二) 进一步规范评标工作,招投标管理日趋规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了招标公告发布范围,延长了发布时间,吸引了更多的投标单位参与竞争,提高了投资效益。规范了评委会组建工作,保证比例合法,专业配套,政府工作人员不再参与评标,非评委会成员不得进入评标室。开展了现场踏勘工作,已开工项目不予办理招标手续,杜绝先开工后招标现象的发生。严格执法,终止了两起无图纸招标,取消了三起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开评标会,依法维护评标结果六起。
1、推行科学、公正、合理的评标方法。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针对项目特点推行合理低价量化评分法、两阶段量化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三种评标办法,编制科学合理的评分表格,保证评标质量。
2、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行为。实行评标前评委书面承诺、评标中独立评审签字、评标后行为测评;量化评分中要求评标专家只有采取发现问题才可扣分;对于评委人数在7人以上(含7人)的,在计算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算术平均值。对于个别专家在某项打分与其他专家偏离较大,专家组长应要求其作出说明。
3、通过严格控制评标基准价、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和哄抬标价的行为。
4、推行投标文件“暗标”评审。对于投资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工程项目的技术部分标书,提倡“暗标”评审,减少人为因素。
(三) 规范了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稳步推进。招标代理是国家为规范招投标工作采取的重要措施,为招标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作为工作重点。
1、建立了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通过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业主满意度评价等措施建立起了48家招标代理机构及 350 多名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并在招标投标网站公示管理。
2、严格了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招标月报制度。随时掌握全市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3、加强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9月 27 日-29 日请建设部专家对全市 350 多名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了 3 天的系统培训,并经过严格闭卷考试后持证上岗,提高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
(四) 规范了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了评标专家录用、培训、考核、监管制度。制定了大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才,专家人数增加到了973人。编制了专家库管理软件,实现了专家随机抽取,减少了专家选择中的人为因素。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保证专家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1、完善了评标专家库建设。建立了包括11大类、48个评标专业、973名评标专家库;为每个评标专家设立个人诚信档案,并与《辽宁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实现了联网。10月上旬,对评标专家分三期进行了系统培训,并进行了严格的闭卷考试,持证上岗,大大提高了评标专家素质
2、开通了评标专家自动语音通知系统。在评标专家计算机随机抽取基础上,会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开发了评标专家自动语音通知系统,并于11月1日实施,效果良好,进一步减少了在专家抽取上的人为因素。附评标专家自动语音通知系统使用说明。
(五)加强了招标文件质量控制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招标人行为,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1、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组织专家编写了《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资格预审示范文本》,加强招标文件关键条款备案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招标文件质量。积极引导投标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施工设备更新,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尊重人才和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素质,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费投入。
2、积极防治“阴阳合同”。在招标文件备案时,要求在协议书合同双方签署页加入下列条款:合同双方确认,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六) 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快法制建设步伐,法规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1、组织编写了《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的通知》,研究制定了10大项34小项针对性管理措施,并制定了30余张规范性表格,在广泛征求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部门意见后于11月25日基本通过了法规处组织的审查会议。
2、主持编写了《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文件格式、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等10个章节,120余页。拟于12月上旬在全市推广实施,从源头上控制好招标文件质量。
3、主持编制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流程》,加强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合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强化服务。
4、编印了《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维护代理市场秩序。
5、组织编印了《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招投标评标专家及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向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招投标法律法规。
6、调整和完善招标处内部办事流程及人员责任分工,增强责任心,提高了工作效率。
(七)着手建立投标人诚信档案。
联合建筑业管理处、质量和安全监督部门正在联手建立投标人诚信档案,探索IC卡信息化管理;并开始实行中标项目经理网上锁定管理,严厉打击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挂靠、违法分包行为。
(八)畅通了投标人报名渠道。
为解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排斥潜在投标人报名问题,在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设投标人报名服务站,凡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率先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施。
(九)完善投标资格审查制度。
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资格预审示范文本》,明确了资格预审程序和主要评审内容,规范投标资格预审工作。
(十)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流程。
会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大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信息咨询服务、招标申请、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备案、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备案、招投标档案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环节,使招投标活动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序、高效进行。
(十一)规范了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
研究制定了大连市工程项目投诉处理流程及相关表格,使投诉处理程序化、规范化;聘请了专业律师做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好投诉问题。
(十二)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启动了大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为解决招标处人员少的问题,启动了大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的工作,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设立了固定的办公地点,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建立和完善了大连市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自律机制,倡导诚信经营,规范和约束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的行为,开展招投标咨询和培训服务,在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十三)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
全新改版了大连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完善和丰富相关栏目,将栏目内容增加到了26个,加快信息更新,扩大公示范围,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处内人员各自负责相关栏目建设,进行优质服务。目前《大连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的点击率居市建委所属网站之首,在全国招投标网站中排名中进入前5名。
(十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建设。我支部于6月6日顺利完成为期半年的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集中学习时间等有关要求。我处全体党员平均笔记22000字,最高30000字;全体党员开展各类谈心活动达到85次,达到副处级以上10人次、普通党员5人次的要求;召开各类座谈会3 次。针对招标公告上的联系电话、地址不明确,致使某些项目的招标,有投标人报不上名的现象,以及某些县市区的招投标活动中发生一些投诉现象等四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解决。并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10件,获得广泛好评。
   (十五)协助委其他处室做好各项工作。
1、今年,为配合建管处、安监站严把安全质量和安全关,将外埠企业入连许可列为废标条件,在开标前没有办理入连许可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2、配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保办,将工程交易费、劳保费列为中标通知书备案的前置条件,没有办理的项目不予备案。督促收缴劳保费3300多万元。
3、进入冬季以来,为配合供热办保证冬季供热工作,我处克服人员紧、任务重,抽调两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供热督察,解决实际问题、为民排忧解难,取得供热单位、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二、2006年度工作思路
1、尽快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招标处起草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的通知》已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现已报法规处一个多月了,建议会同监察局等监管部门会签后尽快出台,并很好地贯彻执行。
2、多渠道宣传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近期拟邀请建设系统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代表视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听取招投标工作汇报,争取支持;拟在大连电台、大连日报、大连晚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一次招投标规章制度专题宣传;拟组织编印2000册《建设工程招投标知识百问百答》,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免费发送。
3、尽快建立投标单位诚信档案。利用大连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信息平台,会同建筑业管理处、质监站、安监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部门联合建立起投标企业诚信档案,并实行IC卡计算机联网管理,开通不良行为投诉热线,对投标单位的招投标行为和合同履约进行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不良行为,并及时通过招标投标网站进行曝光。
4、继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编制《设备采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资格预审示范文本。
5、加强执法宣传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6、继续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贯彻《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建市[2004]137号)文件,引入与国际接轨的工程风险控制体系,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招标行为,从源头上遏止拖欠工程款的行为。
7、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制度,积极推行电子评标。国有资金投资(控股)的建设工程项目,在今年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为防止个别投标单位用不正当手段降低投标报价,私改工程量清单骗取中标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对投标单位商务标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评标软件进行电子评标,从而客观、公正、合理地对商务标进行评价。 
8、对招标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重点落实中标单位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施工与投标不一致、招标价和中标价严重偏离、施工单位未履行投标承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者取消一至两年大连市辖区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并上网予以公示。
9、继续加强教育培训。近期拟对施工企业招投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宣传贯彻新规定,提高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和从业人员素质,扶植本地企业做强做大。
10、加强对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检查指导。统一评标专家库管理、统一招投标信息发布平台,会同监察局、检察院等部门深入县(市)区指导和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
11、继续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12、抓好日常招标监督和管理,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