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建筑内装修是指运用材料或材料组合对建筑内墙、顶、梁、柱、地面等暴露的室内空间表面的美化或装饰,《建筑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窗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装修方法主要包括贴面、吊顶、包柱、悬挂、刷涂等,装修材料的种类很多,如墙布、墙纸、纺织物、实木、木工板、铝塑板、石膏板、复合板、高分子材料等。 

【关键词】 建筑内装修 消防 对策研究 
  建筑内装修材料增加了建筑火灾负荷,一旦发生火灾,加快火势蔓延速度,产生烟雾大,有毒气体多,导致人员伤亡大,火灾扑救困难。因此,所有的室内装修,都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使用不当,发生火灾后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人员伤亡。研究建筑内装修带来的消防问题,对避免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建筑内装修主要存在的消防问题 
  1.1 法律观念和消防意识淡薄 
  有些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不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擅自改变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竣工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还有些室内装修的建设单位及个人,只重视经营需要和经济效益,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火灾的发生抱有侥幸心理,不愿对建筑内装修做防火保护;更加严重的是有些地方行政干涉多,以权带法,个人意见取代消防法规,以致留下先天性火险隐患。 
  1.2 装修队伍素质不高 
  许多装修工程公司为挂靠公司,本身没有过硬的消防施工水平,不了解工程的防火要求,不知道装修材料的基本防火性能,不具备辨别真伪防火涂料的基本能力。有的将饰面型防火涂料和钢结构防火涂料混为一谈,有的装修材料防火处理不到位,有的施工现场混乱,装修材料乱堆乱放,电线乱拉、烟头乱扔,导致火灾隐患增多。 
  1.3 装修材料燃烧等级低 
  有的装修单位不向消防机关审报就擅自装修,即使报审通过设计,为降低成本擅自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和施工标准,大量采用泡沫夹芯板、三合板等可燃、易燃装修材料,如用可燃、易燃墙纸、墙布、木板作墙面装修;用易燃地毯作地面装修;用易燃布作窗帘、幕布、库套、座套;用胶合板、纤维板作隔断装修;沙发、卧具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大大减低了建筑耐火、抗火能力。 
  1.4 电气线路施工不规范 
  有的建筑内装修工程电气线路不进行穿管保护,线路布置杂乱;有的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没有采取必要的隔热、散热措施;有的将开关、闸刀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有的电线横截面积不能满足电器负荷要求。工程在使用中极易因线路短路、过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 
  1.5 阻碍破坏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 
  部分装修单位在进行电气线路铺设、穿管、打孔施工时,切断火灾报警电路;有的施工中破坏遮挡火灾报警探头和洒水喷头;有的装修中将消防安全通道变窄,部分安全出口甚至在装修时被完全堵死;有的为了装修的美观、漂亮,遮挡、封闭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室内消火栓。 
  2 解决建筑内装修消防问题的对策 
  2.1 强化消防宣传,提高装修单位、个人的自我消防安全意识 
  建筑内装修消防问题的形成,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懂得建筑内装修防火的重要性、消防安全意识差、在装修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消防技术规范造成的。所以,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消防法规、防火灭火、消防产品常识等宣传教育,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直至施工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要求,自觉购买、依法使用合格防火阻燃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 
  2.2 加强防火阻燃装饰材料的管理和推广 
  第一,应加大对室内装修防火规范的宣传力度,增加装修业主、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对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和耐火阻燃等级的了解,使他们做到严格按规范选材,尽量选择难燃和不燃装饰装修材料。第二,公安消防机构要把各类防火阻燃装饰装修材料纳入消防监督管理范围,大力开展见证检验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经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防火阻燃产品。尤其对新型装饰装修材料要进行燃烧性能等级检测。第三,加强与工商、质监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的管理,严防假冒伪劣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阻燃消防产品用于室内装修工程。第四,加大新型防火阻燃装修材料的开发力度,研究出价格低、防火性能和装饰效果更好、社会更乐于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 
  2.3 严格对装修行业的消防管理 
  一是要加强装修队伍的规范管理。装修队伍监管不力、消防安全意识差是造成目前装修工程火灾隐患的一个重要原因。建设部门应对装修公司的施工能力进行跟踪,及时取缔不合格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用行政监管手段规范建筑装修市场,促使装修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成立装修队伍,并自觉办理相应的装修资质和消防安全许可。二是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杜绝违章用火用电和二次装修破坏、遮挡消防设施行为的发生。对被隐蔽的电器线路、接头、穿管、管道保护材料及其它装饰、吸音、隔断等,应严格按照规范设置,并配以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同时应做好记录,以利于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2.4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一是对装修工程的检查要做到既“快”又“勤”,因为装修工程施工工期较短,大多数工程从装修到投入使用只有几个月,甚至更短,如不及时发现,就会出现疏漏。所以要从装修工程批准开工之日起就要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尤其对装修材料的防火阻燃处理等重要环节实施跟踪检查。二是对更改、损坏、遮挡消防设施以及堵塞、减少疏散出口,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降低消防标准施工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杜绝泡沫夹芯材料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使用。三是严格电气线路施工的检查。严禁将导线直接铺设在易燃、可燃材料上,并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进行保护,导线的接线盒要进行封闭处理。电控设备、插座、开关、灯具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要与内装修材料保持一定距离,不应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性材料上。对大负荷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线配电,设置独立匹配的保护电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设备以及拉接临时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