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来,我国建筑行业质量安全事故逐年下降,质量安全生产状况逐渐好转,但是总体而言,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大事故依旧多发,究其原因,离不开建筑行业较差的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导致了生产率降低生成本上升,工程质量水平降低、建设周期加长,以及落后的质量安全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等,以上因素已成为阻碍国家基本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引起我国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更应完善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保障系统,建设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确实形成全体成员、全部过程、各个角度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才能达到施工质量安全效益的最佳效果。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 目前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与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分开。目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 
  1.2 工程前期立项环节不严谨。由于工程建设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维持企业全年甚至几年的正常运转。正因为如此,一个工程从立项开始,就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建筑企业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有的以帮助建设单位获取立项审批为筹码,或在项目考察阶段进行“感情投资”,得到建设单位决策者给予承建的承诺;有的则是在对将来承建有“充分把握”的前提下,对立项决策方进行公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 
  1.3 尊重专家意见、重视民智民意不够,前期规划和设计论证不深入、导致返工、拆除、赔偿、甚至民众集访。这不仅浪费了有限的资金,还带来了社会稳定问题。如在安置房、廉租房的建设中已出现的几起类似问题就比较突出。 
  1.4 对施工质量安全的认识不够。在许多建筑企业中,特别是部分中小企业,对施工质量安全认识不完整,不科学。片面认为建筑产品的最低使用年限一般都在50年以上,工程质量的好坏是起决定性的,而施工质量安全只是一种现场的、短期的、事中发生的,只要项目工程竣工,安全问题就自然消失了。 
  1.5 重视书面规定,轻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许多施工企业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认为: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承诺,均符合招投标程序与甲方要求就行了,而对现场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只要应付一下,不出事就行了。 
  1.6 重视资历经验,轻视计算数据。一些施工人员认为现场应用与操作的载重机械、计量设备、带电导线等,都应以资历高、经验足为导向,而计算数据只是复杂繁琐的数字,不能作为实做的依据。 
  1.7 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的变化使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2 对存在的问题建议 
  2.1 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改革步伐。加强重大项目决策管理,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发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抓紧研究起草政府投资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加快编制完成行业标准文件,实现招标投标规则统一。不断深化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管理。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落实度。 
  2.2 创新机制制度,加强市场建设。按照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和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 
  2.3 提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3.1 预防职能。“预防为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它也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对生产过程做到实时监控,提前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找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利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做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3.2 补救职能。补救是要彻底消除已出现的安全事故对产品生产和使用的不安全因素,它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督促企业(项目)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用技术上有效、经济上可行的措施消灭隐患,排除产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弥补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2.3.3 评价职能。建筑生产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为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标准方法和应达到的要求,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达到实现本质安全化的目的。安全生产评价是综合评价一个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组织措施的完善性以及管理者和操作者安全素质高低等。 
  2.3.4 教育职能。施工安全检查是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的情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通过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推广正面的经验和吸取反面的教训。 
  2.3.5 信息职能。建筑施工安全信息是政府和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一项十分宝贵的资源,一旦失灵,会引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混乱。研究生产系统中的安全信息,及时向政府和企业的决策部门提供,加强控制与反馈,实行动态管理,以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2.4 开展施工安全管理事后总结工作要将施工安全的事后总结工作,纳入系统行业化、法制化,方能使建筑企业全体人员,认真回顾项目工程管理中安全管理的成效及弊病,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理念,持之以恒地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具体做法:第一是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总结标准化格式,并纳入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中去。第二是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总结档案,以便规范和指导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日常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是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总结内容的警示及监督体制,以确保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在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顺利开展。第四是实行施工安全管理总结的宣讲及测评公示制度,促使好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得到应用推广,并认真地吸取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及经验教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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