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和《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指导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21〕41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省住建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做法,充分总结我省部分市州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宣贯落实。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送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附件:
 
1.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
 
2.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导则研究目标:
(一)落实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的认识、理解。
(二)引导行业发展。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范围和内容,引导工程咨询企业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三)促进规范服务。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程序、方法,并总结成果,提升工程咨询企业的服务水平及能力。鼓励建设单位对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工程咨询服务实施一体化整体招标,采用整体委托模式。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培育发展阶段,鼓励和支持咨询单位创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和建设单位实际需求,从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提供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为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提供“1+N”菜单式咨询服务。
本导则共11章,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咨询人选择、全过程项目管理、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咨询服务、招标采购阶段咨询服务、工程施工阶段咨询服务、竣工验收阶段咨询服务、项目运营维护阶段咨询服务、BIM咨询专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方法、建设条件符合性审查单项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组织结构示意、全过程工程咨询造价控制模型。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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