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鉴定应对建筑物的整体性、结构体系、承载能力、构造与节点构造、围护结构系统五个方面进行。

  1. 整体性:应能明确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主要受力构件及其连接关系,以便能判明结构的整体性。
  2. 结构体系:应能对结构的竖向构件(包括支撑结构和抗侧力结构)和水平构件(主要指抗侧力结构)的布置、构件和连接的几何尺寸、材料强度、构件的截面特征以及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作出综合评价。
  3. 承载能力:应能对主要受力构件的受剪、受拉、受压和受扭承载力作出综合评价。
  4. 构造与节点构造:应能对各种类型的围护结构系统及其主要受力构件的构造和节点构造作出综合评价。
  5. 围护结构系统:应能对非结构构件(如围护墙和隔墙等)的完好程度和承重能力作出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