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规范


  1. 工程开工报审表
    • 准确填写工程名称、编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信息。
    • 开工报告应详细说明工程概况、施工准备情况、施工计划等内容,语言简洁明了,数据准确可靠。
    • 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施工测量放线成果等。
  2. 施工组织设计
    • 封面应包括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信息,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 内容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案、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管理计划、环境保护管理计划、文明施工管理计划等。
    • 施工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技术措施应具体明确。
    • 质量、安全、环境等管理计划应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3. 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
    • 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施工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资格证书应真实有效,并与所担任的职务相符合。
    • 名单应涵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
  4. 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应包括测量依据、测量仪器及型号、测量控制点布置图、测量成果表等内容。
    • 基槽验线记录、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标高抄测记录等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 测量成果应经过监理单位复核确认。
  5.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检验报告
    • 清单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检验报告编号等信息。
    • 检验报告应真实有效,设备的性能应符合工程要求。
    • 设备清单应与实际进场的设备相一致。
  6. 工程材料 / 构配件 / 设备进场报审表及质量证明文件
    • 报审表应准确填写工程名称、编号、进场材料 / 构配件 / 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 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应与进场的材料 / 构配件 / 设备相符合。
    • 自检结果应如实填写,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注意事项


  1. 认真阅读合同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确保开工资料的填写符合要求。
  2. 资料填写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涂改、伪造。
  3. 签字盖章应齐全,不得代签或漏签。
  4. 附件应清晰、完整,与正文内容一致。
  5. 开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审,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开工。
  6. 注意资料的保存和管理,防止丢失、损坏。
  7. 如有变更或补充,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更新开工资料。
  8. 对于重要的技术参数和数据,应进行复核确认,确保准确无误。
  9. 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资料,保持资料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10. 加强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资料填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