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

1.主要抽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建筑幕墙》GB/T2018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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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抽查重点

(1)资料抽查

① 共性资料抽查——

(A)结合材料综合台账,抽查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B)槽式埋件、后置埋件和背栓的抗拉、抗剪承载力性能试验报告。

(C)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应作导热系数、密度复验,隔热型材应作抗拉强度、抗剪强度复验。

② 玻璃幕墙资料抽查——

(A)硅硐结构密封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和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试验报告。进口硅硐结构密封胶的商检报告

(B)安全玻璃的安全性能复验报告。

(C)节能工程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的复验报告。

③ 石材幕墙资料抽查——石材弯曲强度检测报告。

(2)实物抽查

① 共性实物抽查——

(A)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C)立柱间搭接缝隙长度、芯柱连结长度。

② 玻璃幕墙实物抽查——

(A)抽查幕墙玻璃的品种、规格、镀膜面朝向。

(B)全玻幕墙的板面与其它刚性材料间空隙。

(C)全玻幕墙的胶缝用胶情况,玻璃肋用的玻璃品种,玻璃肋截面厚度、高度。

(D)钢化玻璃应有防自爆坠落措施。

③ 石材幕墙实物抽查——石材面板厚度以及石材与挂件间是否使用环氧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