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人工填土层可作为建筑物的天然地基吗? 回复 需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人工填土是由人类活动随意堆积形成的回填土,因此其物理力学性质(如密度、成分、岩性等)规律性较差,且软硬、 分布不均匀,原则上不建议采用人工填土作为地基持力层;但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的,如人工填土的回填时间较长,且作为荷载较小多层建筑的地基持 力层。 依据《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11-501-2009(2016年版)第7.6.1条,城区人工填土中可利用作为建筑物地基的有变质炉灰及素 填土。当土层密实度及厚度基本均匀,且压缩模量Es大于或等于1.5MPa,或比贯入阻力ps大于或0.5MPa或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N10大于或等于 5时,可作为不超过6层的砌体结构或混合结构及不超过3层的规则框架结构建筑物的天然地基。条文说明明确“城区人工填土”为北京老城区范围内的人工填土,一般泛指二环范围以内。 (由北京博凯君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范全林、廉得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