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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验收条件及监督程序19p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04-10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12 KB
  • 资料分类:建筑工程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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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验收条件及监督程序19p
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①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建设、监理已对工程资料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签署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
④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
⑤桩基施工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了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⑥基本资料已到位: 1) 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 2) 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 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4) 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5) 隐蔽验收记录; 6) 桩位竣工图; 7)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