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承揽工程,资质相符,施工现场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
施工过程中执行强制性标准和企业标准。
施工过程中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工程感观质量检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要求进行检查评定,确认工程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和企业标准,达到合格质量等级,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质量控制资料基本完整,并已装订成册。
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文件送建设单位。
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量,无遗留质量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