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开工于2010年3月,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工程以分别进行验收,并达到了工程质量合格标准的要求。
2、我单位已完成了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以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3、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GB50300-2001)的规定要求。
4、我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
a、每道施工工序、隐蔽工程验收均合格并签证齐全,各主要功能试验符合要求,签证齐全。
b、所有建筑材料、配件等材料,均具备质保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检验结果均为合 格产品。
c、混凝土、砂浆按规定取样留置试块,试验报告结果经数理统计合格。
5、工程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完整,核查和主要功能抽查符合要求。
6、本工程竣工质量自评如下:
共6个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
按评定标准本工程为合格工程,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