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签字
应分别由该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及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2、日期
日期应以签名时间为准,三个日期可以不相同。
3、质量验收意见填写要求
(1)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行为履行情况(如是否依法承揽工程、分包工程签订合同与资质相符;是否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及质量控制程序)。
(2)本工程是否已按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4)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和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
题是否确已改正,并得到监理等单位认可。
(5)工程完工后、企业自查,是否确认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理质量等级,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6)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检测报告的功能试验资料)基本齐全且已按要求装订成册。
(7)建筑物沉淀观察结果和倾斜率情况。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