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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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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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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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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建筑面积计算
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2.建设基地面积计算
建设基地面积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计算,但道路规划红线和河道蓝线内的面积不计入。
3.建筑间距计算
(1)建筑间距为相邻两栋建筑外墙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外墙有凸出时,按凸面外缘计算。
(2)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如阳台、楼梯平台、挑廊等),局部凸出部分的总长超过相应建筑边长二分之一的,按凸出部分垂直投影线计算;少于二分之一的可不计入,但凸出部分连续长度超过8米的,按凸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
4.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范围为乌鲁木齐地区的商业建筑、办公建筑、住宅(包括各类公寓、排屋等)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文化体育、教育等建筑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