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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第二篇 6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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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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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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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第二篇 64p
5.1.1土方开挖
1.地基泡水
【原因分析】
上海地区地下水埋置浅,土层含水率高,砂性较重。春夏季降水充沛,特别是黄梅雨季及夏季暴雨时,如雨水或地表水大量流入基坑(槽)后,积水浸泡会使基础土质变差,造成不均匀沉降、浅基础承载能力降低等危害;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时,如未能将地下水潜水位降至基底开挖面以下,也可能产生积水现象。
【纠正措施】
已被浸泡扰动的土,可根据情况采取抽排水、晾晒后夯实,或换土夯实(如三七灰土回填),或挖去淤泥加深加大基础等措施。
【预防措施】
采用措施排明水及降潜水。基坑(槽)周围应设排水沟及挡水槛;地下水位以下挖水,应设排水明沟和集水井,设置潜水泵排水,避免产生积明水;基坑开挖采取各种有效降水措施,使潜水水位始终低于开挖面以下0.5m;挖土时保护好各种降水井管,避免井点冒水。
2.基坑超挖
【原因分析】
开挖机械选型不当,操作空间不足造成超挖;对驾驶员操作控制不严,贪快图省事,造成拒不土方开挖超限;集水井等落深部位,测量放线未及时跟进,驾驶员盲目操作,造成挖深或挖大(侧面超挖)。
【纠正措施】
局部超挖在15cm以内者,可用原土回填夯实,其密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局部超挖在15cm以上者,可采用换土回填(如三七灰土),其承载能力不应低于原土;有地下水或地基土壤含水率较大,不适于加夯时,可采用砂夹石回填或素混凝土回填;侧向超挖可采用扩大基础或设置挡土墙回填等措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