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
2.项目实施前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分部分项(专业)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施工方案,重新报公司技术部及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3.应在施工作业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施工中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等质量检查制度;及时收集及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及影像,内容应真实、完整、具有时效性;
4.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强制性规范标准和业主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5.建筑工程设计荷载增加、结构改动、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批。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6.钢结构、幕墙等专业工程按规定必须检测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单位进行检测;施工结束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专业承包单位应共同验收,并按规定填写验收记录;
7.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工程成品保护,防止碰伤、缺损、污染;8.施工现场应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