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适用于河南省内的城市及县城《综合利用规划》的编制,建制镇可参照执行。编制《综合利用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要求之外,还应符合国家、河南省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7
第一条 编制目的 7
第二条 适用范围 7
第三条 规划地位与作用 7
第四条 编制原则 7
第五条 规划期限和范围 9
第六条 编制经费来源 9
第二章 规划编制 10
第七条 编制主体 10
第八条 编制资质要求 10
第九条 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10
第十条 基础资料 10
第十一条成果要求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