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 国管局、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把握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总体目标,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指针,以新建建筑提升性能品质为着力点,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