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的空间组成:
水平交通空间(走道)布局应直截了当,防止曲折多变,与整个建筑空间应密切联系,并具备较好的自然采光与人工采光。
垂直交通空间(楼梯)位置与数量依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应靠近交通枢纽,布置均匀并有主次,与使用人流数量相适应。
交通枢纽空间(门厅)使用方便,空间得体,结构合理,装修适当,经济有效。应兼顾使用功能 和空间意境的创造。
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
将空间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分类并根据它们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加以组合、划分。
功能分区的原则: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并按主、次,内、外,闹、静关系合理安排,使其各得其所;同时还要依据实际要求,按人流活动的顺序关系安排位置。空间结合与划分时要以主要空间为核心,次要空间要有利于主要空间功能的发挥,对外联系空间要靠近交通枢纽,内部使用空间要相对隐蔽;空间的联系与隔离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恰当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