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执行定额计价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普工:42.00元/工日;技工:48.00元/工日;高级技工:60.00元/工日。
2、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
(3)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打包合并为零星材料费,以“元”表示。
3、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包括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技术措施项目中第十章外脚手架增加费、第十一章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和木材干燥均按自然养护、自然干燥制定的,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和木材采用烘干法,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本定额中对周转性的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建筑材料,已包括同一城市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十二、本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况,作了以下调整:
1、定额中脚手架含量计量按脚手架租赁一次投入量计算。
2、本定额商品混凝土单价按出厂供应价格加运输费、泵送费以“入模”价格的方式列入基价。其“入模”价格按不同运距和泵送高度综合取定,已包泵送管道的安装、拆卸、固定、清洗等费用,不包含入模后的振捣、养护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