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由主楼和裙楼组成,总建筑面积25553m2,占地面积为9876m2,主楼22 层,裙楼5 层,地下室2 层,地面±0.000 以上建筑总高度为97.1m,为超高层建筑。内设电梯4 部,地下二层为汽车库、变配电房、水泵房、水池、自行车库等;首层门厅、消防监控中心、报关大厅,二层接待室、大厅敞开空间等,三层电教室、电话总机房、500 人大会议厅等,五层有计算机房、空调机房,20 层为审单中心,21 层职工活动中心,22 层为多功能厅,屋顶有消防水箱。地下室底板板面标高为-6.40m,裙楼层高为4.8m,标准层层高为3.9m。外装修室外地坪以上外墙为干挂花岗石及玻璃幕墙,室内办公室及走道为乳胶漆墙面,一、二层报关大厅和各层电梯厅公共走道地面为高档磨光花岗石,办公室为抛光地砖楼面,各层的办公室平顶为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平顶。
本工程结构采用全现浇框架-剪力墙体系,抗震设计烈度为7 度,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建筑场地为二类场地,本工程桩基采用机械钻孔灌注桩,桩承台和底板采用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在三层大会议厅顶采用了三根预应力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