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项目单位工程 9#~14#、21#~27#楼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所有钢筋混泥土的钢筋制、安分项,含墙柱拉结筋、预埋、预插、构造柱、过梁及甲方认为需要乙方配合的其他项目的钢筋分项制安等。
2、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操作工艺要求、放样尺寸、水平标高等组织劳力进场(外地劳力含车主旅费)进行钢筋放样,提供请料计划给甲方,钢筋进场、制作、安装及浇注混泥土时看护、垫保护层、主筋对焊、焊接(钢筋直径〈22,不含22以上采用机械连接部分〉、除锈及场内原材料、成材的水平及垂直运输的整个工序的所有人工费及机械、工具、用具、材料方面还含铁丝、电焊条、劳保用品等。甲方仅提供乙方垂直运输机械及照明用电、1、2级电源开关箱。其他使用机具及未级开关箱由乙方自理。
3、材料堆放必须符合现行的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