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群体工程由A40—A49栋及A51栋组成。各单项工程的结构类型均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6729.08m2,A40-A42栋主体6层,总高为18.55m,室内地面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勘察高程8.100;A43-A49主体地上6层,半地下一层,总高为18.00m,室内地面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勘察高程8.300至9.500各单项工程标高详见设计图纸。A51栋主体地上6层,半地下一层,总高为18.00m,室内地面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勘察高程9.600。
墙体工程0.000以下采用 MU15级砼标准砖、M10级水泥砂浆砌筑;0.000至8.35以下砌体采用MU10混凝土多孔砖,M10级混合砂浆砌筑;8.35至13.95以下砌体采用MU10混凝土多孔砖,M7.5级混合砂浆砌筑。13.95以上砌体采用MU10混凝土多孔砖,M10级混合砂浆砌筑.桩承台砼等级为C30,基础垫层砼等级为C15,主体结构梁、柱、板、墙半地下室及一层砼等级为C30,二层以上主体结构梁、柱、板、墙砼等级为C25.二次结构的构造柱、板带、过梁、压顶等构件砼等级均为C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