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B、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则。
C、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D、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所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E、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操作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