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是集办公与商业为一体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地上53层(局部55层),按规范要求设有避难层及屋顶直升机停机坪。裙房部分:北侧裙房为3层,东侧裙房为5层,地下室共3层,用作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三层在战时作为人防地下室。
本工程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物(包括地下室)的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车库的防火分类为Ⅰ类,裙房部分的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耐久年限为一级。
深圳**商会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34081.38m2,建筑高度为214.5m,本工程由深圳市**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兴建,该工程±0.00相当于绝对标高7.0m。
根据该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计划安装3台施工人货电梯,具体安装位置见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本次安装方案所属为安装在塔楼北侧的**牌SCD200/200TD型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