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由4栋28F住宅楼、4栋32F住宅楼和地下室(其无上部建筑物,以下称纯地下室),其中纯地下室-2F部分基础埋深为-9.9m;
2.3.1本工程建筑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单根锚杆抗拔力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2.3.2岩石锚杆抗拔试验要点参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录M执行;
2.3.3本工程锚杆根数2050,终孔直径为150㎜,锚杆锚固长度为8.0m,单根锚杆抗拔力特征值为Rt=300KN;
2.3.4锚杆孔采用C30细石混凝土灌注或由施工单位另行选用,但必须满足设计抗拔力的要求;
2.3.5锚杆钢筋伸入抗水地板内总长度不小于锚固长度La(La≥7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