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项目设置如下监测项目:
(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
(2)、支护结构变形
(3)、土体侧向变形
(4)、地下水位
二、监测依据
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2、《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4、《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 。
5、 科学城总部经济区工程基坑支护监测点布置图。
三、监测项目与点位布置
1、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观测:
按设计要求,共布设31个监测点,编号为W1~W31,详见观基坑监测点布置图。
2、支护结构及土体侧向变形监测:
按设计要求,共布设27个监测点,编号为K1~K27,其中K2、K10、K15和K22为土体侧向变形监测点,详见基坑监测点布置图。
3、地下水位监测:
按设计要求,共布设19个监测点,编号为SW1~SW19,详见基坑监测点布置图。
四、观测精度及观测方法
1、水平位移观测采用拓普康GTS-102N全站仪,其测角精度为2″,测距精度为2mm+2ppm,按自由测站法或极坐标法对埋设于支护结构上的水平位移标志进行观测,每次观测所得的各个监测点坐标与基坑开挖前进行的初始观测相比较,所得的坐标差即为该监测点在本观测周期内的累计位移值。监测点及控制点均采用特制的观测标志,观测标志上设强制对中标志,保证每次观测均在同一点位上。
2、支护结构及土体侧向变形监测采用CX-06A测斜仪(监测精度为0.1mm),通过摆锤受重力作用来测量测斜探头轴线与铅垂线之间的倾角,进而计算垂直位置各点的水平位移。当支护结构及土体发生位移时,测斜管也随之变形并发生倾斜变化。将探头在测斜管内自下而上以一定间距逐段滑动量测,就可获得每测段的倾斜角及水平位移增量,通过计算就可得到任意深度的水平位移。
3、地下水位监测采用钢尺水位计测得地下水位与管顶的距离,根据管顶高程即可计算地下水位的高程。将到开挖过程中地下水位与基坑开挖前地下水位高程进行比较,得到开挖过程中基坑周边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
五、允许值及报警值
根据基坑支护设计要求,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对该工程监测项目提出以下警戒值;
1、基坑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报警值为50mm,每天发展不超过3mm。
2、基坑支护桩及土体测斜报警值为50mm,或每天发展不超过3mm。
3、基坑外地下水位:基坑开挖引起坑外水位下降不得超过2m,警戒值为1.6m或每天连续发展不得超过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