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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成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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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4-09-25
  • 资料类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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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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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成品保护措施
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每天检查,同时订立奖罚条例,以增强施工人员及专责保护人员的责任心。
梁板钢筋绑扎成型后,不得在其上堆放重物且尽可能不在其上行走;当必须在其上行走时,要用钢马凳及竹木跳板搭设通道。
砼及砼浇灌完毕后,应对其表面及时覆盖,对易损伤部位(如柱角梯角等)还需采取捆绑或铺垫木板的附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