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地各级试验室工作职责及要求
1. 通用工作职责及要求
各级试验室必须对自身的试验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试验检测环境满足要求、仪器设备工作性能正常、试验检测方法合理、试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试验检测数据科学准确,具体工作职责及要求如下:
1.1贯彻执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方面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规范,制订自身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职责。
1.2 严格按照质量监督部门下发的管理文件及要求组建试验室并规范运行。建立和健全自身的各项职责和管理制度,编制切合实际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1.3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试验室负责人的统一安排,保证试验人员从基础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技能得到全面、可持续的发展和提高。
1.4应设置专门的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检查和维护。其他试验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试验。
1.5 应设置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和规程等各类试验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1.6 应保持各试验室试验环境整洁,化学试剂等有毒、易燃品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有明显标识,必须设置消火栓、灭火桶等消防设施,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检查。
1.7每天下班之前,应关紧门窗、关好水、电等开关,对需要昼夜运行的机器,应检查其运行状态及保险装置,特殊情况应留有专人值班。
1.8 积极参加各种比对试验及能力验证活动。
2. 建设单位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及要求
作为建设单位委托设立的中心试验室,其主要职责就是对全线所属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建工程项目路基、桥涵、隧道、路面和房建工程等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结构构件和标准试验等进行抽检验证,通过公正、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和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具体工作职责及要求如下:
2.1在建设单位领导下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及频率满足合同的规定,试验检测数据要准确、可靠,数据统计及质量分析报告方法要得当、结论要科学。
2.2对一些关键的标准试验如C30及C30以上水泥混凝土进行对比验证,对一些重要原材料如水泥、钢筋连接件等进行重点控制,对一些现场检测项目如压实度等进行动态控制。
2.3参与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验收工作,检查各工地试验室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频率、试验方法、判定依据及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4积极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各类技术交流会议,提供试验检测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积极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工程的试验工作,协调、指导全线工地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2.5对各级工地试验室存在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督促整改。
2.6、主动完成建设单位安排的其它试验检测工作。
3.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工作职责及要求
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职能介于施工单位和政府监督之间,既有监督的一面,也有被监督的一面。其职责主要是进行复核验证或平行试验,并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其主要职责及要求如下:
3.1按照相关要求在注重自身管理建设的同时,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工作实施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样品、仪器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料的管理等。
3.2严格料源,按照规定频率对各种原材料进行质量复核性验证,把好原材料进场质量关。
3.3对各种标准试验配合比进行复核试验验证,并参与施工单位的有关施工工艺试验,提供科学的试验检测数据。
3.4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按照不少于30%的抽检频率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材料的性能作全过程的跟踪抽检试验,对一些重要原材料如水泥、钢筋,关键部位如路基、桥台压实度和高标号混凝土、钢筋连接件等重要构件,应加大检测频率和检查力度。
3.5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试验检测,准确评价工程的内在品质,为中间交工验收的分部及分项工程提供真实、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
3.6与建设单位的中心试验室积极沟通,主动接受各上级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如有问题应分析原因,制订纠正及预防措施,并及时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