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1 系统概况
5.16.1.1 供电电源系统
本楼消火栓泵、喷淋泵、排烟风机、加压送风机、稳压水泵、消防电梯、总统套间,公共照明为一类负荷。
生活水泵、电梯、扶梯、地下照明,为二类负荷。其余均为三类负荷。
电源经北京供电局计划批准,电源由昌科晨宇电缆分界室引10KV双回路至本楼变电室,高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带母联开关,正常时两回路同时供电,两台变电室单独运行。当有一回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路电源通过同时向两台变压器供电承担全部负荷。当一台变压器发生故障时,只有一台变压器运行,运行变压器可通过低压母线的母联开关向另一台不运行变压器供电的重要负荷供电。此时应解除部分不重要的负荷。
10KV变电室设在地下一层。变电室有刀界室,高、低压配电室,直流电源室组成。刀界室设6台GE-1K型六氟化硫高压开关柜。高压配电室设10台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室设两台SCB9-1600KVA,10/0.4KV变压器,21台GHD8型低压开关柜,直流屏室设三台直流控制屏。
高、低压计量。高压计量供供电部门计量计费,低压计量供用户计量计费。主楼、裙房各层及地下室不设计量电表。
5.16.1.2 设备安装
地下层动力柜落地安装。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均在竖井内明装。箱底距地1.6米。照明开关暗装,距地1.4米。电话插座暗装,距地0.3米。插座暗装,距地0.3米。
主楼和裙房均设强电竖井和弱电竖井。强电配电箱(除空调机控制箱明装在空调机房内,距地1.6米外。)其余均在竖井内明装,距地1.6米。弱电箱(除电视分支箱在走道暗装,距地0.5米外),其余均在竖井内明装,距地0.5米。所有插座(除卫生间插座距地1.4米和浴池插座1.8米外)均暗装,距地0.3米。卫生间内的浴池插座距浴池0.6米外。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时须加一根保护线PE。
16层的电梯双电源末端自动切换柜在机房落地安装。风机的控制箱在库房或工具间内明装,距地1.6米。在屋面卫生间排气风机及排烟风机、排风机、加压风机的控制箱安装在屋面上,该箱应采取防雨雪和防风防雷措施。客房壁灯、床头灯安装高度为1.4米。
本楼的保龄球馆、多功能厅、游泳池只预留配电箱,照明及有关专业设备有二次装修来完成。
5.16.1.3 线路敷设
照明线路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配电方式。动力线路主要采用放射式配电,但有个别线路也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配电方式。
主楼及裙楼各层照明线路及动力线路在竖井内沿电缆桥架敷设。主楼、裙楼强电竖井电缆桥架选用1000x200;弱电竖井选用800x200;主楼及裙楼各层综合布线、电视干线、消防报警及联动干线均在弱电竖井内沿电缆桥架敷设,电缆桥架主楼选用1000x200,裙楼选用800x200。
照明线路、插座线路,由强电竖井配电箱引出在公共走道内走强电线槽。线槽规格为200x150。综合布线、有线电视、保安监控线路、消防线路由弱电竖井引出在公共走道内走封闭式耐火金属线槽,线槽规格为250 x150。强电线路、弱电线路在各房间内均穿管暗敷。主楼的强弱电线槽均走公共走道的内侧距内墙0.6米。